初等考試
110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1 題
下列何者屬於租稅行政罰?
- A 撤銷登記
- B 罰金
- C 沒收
- D 拘役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學體系中,有些懲罰是由「法院」依據《刑法》來宣判的刑事責任,有些則是「政府機關」為了維護管理秩序,而收回原本發給民眾的「特許或資格」。在這四個選項中,哪一個行為的主管機關看起來像是稅務機關或工商局,而非刑事法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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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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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非常好,精準選出了正確選項!這是一道經典的法律概念辨析題,測驗大家對「行政罰」與「刑罰」本質差異的掌握。
刑罰與行政制裁的界線
要判斷選項歸屬,必須釐清制裁的法源依據。選項 (B) 罰金與 (D) 拘役,依現行《刑法》第33條規定屬於主刑;而 (C) 沒收在現行刑法體系中已改為獨立的法律效果。以上三者皆屬法院透過刑事程序宣告的「刑事制裁」。相對地,(A) 撤銷登記依據《行政罰法》第2條規定,屬於限制或剝奪營業權利之「其他種類行政罰」,由行政機關直接作成,是標準的行政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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