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0年
[金融保險] 保險學大意
第 9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保險法第 55 條所規定的基本條款?
- A 保險之標的物
- B 保險費
- C 保險事故之種類
- D 保險價額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簽訂一份保險契約時,有哪些資訊是『無論哪種保險都必須明確約定』才能讓契約產生效力的?相對地,是否有哪個概念在「人身保險」中因為生命無價而難以量化,因此不適合被列為所有保險契約一律通用的法定基本條款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
- 大力肯定:表現優異!你能精準辨識出法律條文中的細微差別,這代表你對保險契約法定要件的掌握非常紮實,展現了專業法律人的嚴謹性。
- 觀念驗證:根據《保險法》第 55 條規定,基本條款包含當事人、保險標的、保險事故、保險費及期間等契約構成之必要元素。而「保險價額」是指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主要用於財產保險中計算理賠上限,屬於損害填補原則的計算範疇,並非所有保險契約(如人身保險)均適用且必須列載的基本項目。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