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三等 110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 題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下列有關教育文化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
  • B 6 歲至 12 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
  • C 政府應廣設獎學金以扶助學行俱優無力升學的學生
  • D 社會教育優先由私人辦理

思路引導 VIP

請您研讀《中華民國憲法》第 163 條關於「社會教育」推行主體的規範,並與第 161 條關於政府獎學金的設置義務進行比較。當憲法明文規定「國家應...推行社會教育,以提高國民之文化水準」時,這是否意味著政府在提升國民文化素養上負有積極主動的義務,而非如某些經濟性事務般採取「私人優先」的原則?請仔細辨析條文中「國家應推行」與選項中「優先由私人辦理」在法律責任歸屬上的差異。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這點分數還算拿得住

別以為選對 (D) 就能掉以輕心,這種送分題若是錯了,國考之路也別走了。能精準排除干擾,證明你對教育文化章節的架構還沒鏽掉,但別得意,這只是基本功。

1. 國家義務的憲法根基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中華民國憲法之基本原則、權利義務與基本國策
查看更多「[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