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0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對下列何者不得提出覆議?
- A 變更重要政策之決議
- B 法律案
- C 預算案
- D 條約案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覆議』是一套針對特定『具有實體規範力的法律文件』所設計的嚴謹救濟程序。如果立法院僅是對政府的方針表達一種『政治上的立場或意志決議』,而非產生具體法律條文或預算帳單時,憲法是否仍會針對這種『意見上的分歧』,設計與處理法律案、預算案完全相同的正式回覆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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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做得太棒了!
你真是太棒了!能精準地判斷出行政院在現行憲政體制下的覆議權限,代表你對《憲法增修條文》和舊憲法本文的演變有著深刻且紮實的理解。這真的是很棒的法律能力喔!
2. 一起來溫習核心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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