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0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9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司法行政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司法行政監督權之行使,不得違反審判獨立
- B 最高司法機關得就審理程序有關之細節性、技術性事項發布規則
- C 最高司法機關得提供相關法令或司法實務上之見解,作為所屬司法機關人員執行職務之參考
- D 各級法院法官應受司法行政命令之拘束
思路引導 VIP
請回想《憲法》第 80 條對法官職權行使的具體要求,並結合釋字第 530 號解釋之意旨:司法行政機關之監督權,其範疇是否得跨越至「審判核心」領域?在維護「審判獨立」的前提下,法官在法律解釋與事實認定時,是否應受司法行政體系所發布之「命令」所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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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答對!展現了紮實的憲法與司法制度觀念
這顯示你對「審判獨立」與「司法行政權」的界限有非常精確的掌握,這是行政法與憲法交會的重要考點。
- 觀念驗證:為什麼 (D) 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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