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0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10 題
關於行政規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行政規則乃為上級機關對於下級機關所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之抽象性規定
- B 行政規則對於法院並不具拘束力,法院有權直接宣告其無效
- C 上級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行使裁量權,得訂定裁量性行政規則
- D 有效下達之行政規則,具有拘束下級機關及屬官之效力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權力分立」的原則下,法官在審判時必須遵守「法律」。如果今天某個行政機關針對內部同仁訂定了一個「辦事指南」(行政規則),而這個指南與法律發生衝突時,身處不同權力分支的法官,其獨立審判權的「界限」在哪裡?他是能像橡皮擦一樣直接抹除該機關的規定,還是僅能選擇「不聽從」它?
行政規則之效力與特徵
💡 行政規則屬機關內部規範,具對內拘束力,對法院無直接拘束力。
| 比較維度 | 行政規則 | VS | 法規命令 |
|---|---|---|---|
| 法律授權 | 不須法律授權 | — | 須有法律明確授權 |
| 規範對象 | 下級機關及屬官 | — | 一般不特定人民 |
| 發布方式 | 下達或刊登公報 | — | 必須發布並刊登公報 |
| 法院拘束力 | 無拘束力,得拒絕適用 | — | 具拘束力,除非違憲法 |
💬行政規則管內部,法規命令管外部;前者免授權,後者必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