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0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16 題
關於行政指導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行政指導乃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行為
- B 人民於必要時得請求以書面方式為之
- C 僅限於要求特定作為,不作為則非其對象
- D 行政指導在分類上可以歸納為事實行為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希望透過非強制性的勸說來達成政策目標(例如:防疫期間建議民眾減少非必要外出),你認為行政機關的引導手段,在邏輯上是否應該僅限於『要求民眾去做某事』,還是也應該包含『勸導民眾不要做某事』才更符合行政實務的需求?
行政指導之特性
💡 行政機關以非強制手段促使特定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之事實行為。
| 比較維度 | 行政指導 | VS | 行政處分 |
|---|---|---|---|
| 法律性質 | 事實行為 | — | 法律行為 |
| 強制力 | 無法律上強制力 | — | 具法律拘束力 |
| 內容範圍 | 作為或不作為 | — | 具體權利義務規制 |
| 救濟方式 | 原則上請求國賠 | — | 訴願、行政訴訟 |
💬行政指導重在勸導配合,行政處分則為單方強制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