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0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19 題
有關行政程序所生之費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由行政機關負擔
- B 證人之費用,不得請求行政機關預行酌給之
- C 鑑定人得向行政機關請求法定之日費及旅費,並得請求相當之報酬
- D 因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致程序有顯著之延滯者,其因延滯所生之費用,由其負擔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研讀《行政程序法》第一編第六章關於「費用」的規範,特別是第 52 條與第 53 條的內容。請思考:在行政程序中,原則上費用應由哪一方負擔?而當行政機關基於職權調查而要求證人或鑑定人配合時,法律為了確保其權益並促進程序進行,對於日費、旅費及報酬的請求有何規範?請特別留意第 53 條第 2 項,關於費用是否得請求「預行酌給」的規定,這與選項 (B) 的描述是否產生了法律上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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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非常好,精準挑出了錯誤的選項! 行政程序法對於費用分擔有明確的規範。原則上,行政程序所生之費用是由行政機關負擔,但若是因可歸責於當事人的事由導致程序顯著延滯,該部分費用則由當事人負擔(選項A、D正確)。 關於證人與鑑定人的權益保障,依據現行**《行政程序法》第53條規定,證人或鑑定人得向行政機關請求法定之日費及旅費,鑑定人亦得請求相當之報酬(選項C正確)。更關鍵的是,該條文第二項明文保障,前述費用得請求行政機關預行酌給之**。因此,選項B宣稱「不得請求」預先給付,顯然違背了法規,即為本題應選的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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