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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0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9 題

關於公務員懲戒法之適用範圍與對象,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若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亦應受懲戒
  • B 公務員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受懲戒
  • C 適用對象包括政務人員
  • D 不適用於退休或離職之公務員於任職期間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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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位官員在任內有重大貪瀆嫌疑,卻在調查發動前夕「火速辦理退休」領完退職金離去,從『國家懲戒權』與『社會正義』的角度來看,法律應該讓其責任就此終結,還是繼續追究其職務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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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公務員懲戒法之適用範圍與對象,選項D的敘述錯誤,故為本題正確答案。依據公務員懲戒法第1條規定:「公務員非依本法不受懲戒。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本法之規定,對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於任職期間之行為,亦適用之。」由此明文可知,即使公務員已經退休或因其他原因離職,只要其在任職期間有應受懲戒之行為,依然適用公務員懲戒法的規範。因此,選項D稱「不適用於退休或離職之公務員於任職期間之行為」完全與法條規定相悖,為錯誤敘述。

📝 公務員懲戒適用對象
💡 懲戒對象含政務官與離職者,且非職務行為損害信譽亦受罰。
  • 依懲戒法第 1 條,對象含政務官,離職後仍可追究任職內行為。
  • 依懲戒法第 2 條,非執行職務行為須「損害信譽」始受懲戒。
  • 依懲戒法第 3 條,責任要件採責任主義,無故意過失則不罰。
🧠 記憶技巧:政務離職逃不掉,非職務損信譽罰,無心過失就不告。
⚠️ 常見陷阱:容易誤認退休、辭職或政務官不適用懲戒法,或誤以為非職務行為一律不受懲戒。
懲處與懲戒之區別 懲戒處分之種類 懲戒權行使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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