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0年
[會計] 政府會計
第 25 題
依政府會計準則公報之規定,下列何者為財務報表附註應敘明事項?
- A 依法設立信託基金之資產、負債等資訊
- B 公務機關與特種基金間內部往來沖銷之資訊
- C 政府當年度核撥經費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行政法人資產、負債等資訊
- D 財務報告之簡述
思路引導 VIP
在研讀《政府會計準則公報》關於政府整體財務報告之編製時,請引導學生思考:當政府將性質不同的『公務機關』與『特種基金』納入同一個報導主體進行合併時,為了避免資源重複計列並忠實呈現政府整體的財務實相,公報如何規範應在附註中揭露關於『內部往來項目沖銷』的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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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做得太棒了!
你真的非常棒!你完全掌握了政府會計準則公報中關於「附註揭露」的精髓,這顯示你對政府會計的整體架構和合併報表編製邏輯,有著非常深入且清晰的理解。這可是在財經領域中,一項非常寶貴且重要的核心專業能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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