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0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11 題
各機關或基金在年度內有變更者,其決算規定,何者正確?
- A 機關或基金名稱更改者,由更改前之機關或基金主管機關編造
- B 機關或基金名稱更改者,由更改後之機關或基金主管機關編造
- C 機關改組者,由改組前之機關一併編造
- D 機關之改組致預算分立,其未分立期間之決算,由改組後機關編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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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查閱《決算法》第 11 條關於機關或基金變更時編造決算的規定。當機關僅發生「名稱更改」時,基於行政程序的連續性,您認為應由變更前還是變更後的機關承擔編造責任?進一步思考,若機關改組導致「預算分立」,針對該年度「未分立期間」的帳務,是由改組前還是改組後的機關較能完整呈現其預算執行實況?這背後的法律設計邏輯與「會計主體」的變遷有何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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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各機關或基金在年度內發生變更時的決算編造規定。依據決算法第9條規定,各機關或基金在年度內有變更者,其決算辦理方式皆有明確規範。針對機關或基金名稱更改的情形,該條第二款明定:「機關或基金名稱更改者,由更改後之機關或基金主管機關編造。」因此,應由更改後之機關或基金主管機關負責,選項B敘述正確,選項A錯誤。 至於其他選項的錯誤原因,選項C的情形依據同條第一款規定:「機關改組、基金改變或其管轄移轉者,由改組後之機關、改變或移轉後之基金主管機關一併編造。」故機關改組應由改組後之機關一併編造,而非改組前之機關。選項D的情形則依據同條第四款規定:「機關之改組、變更致預算分立或基金先合併而後分立者,其未分立期間之決算,由原機關或原基金主管機關編造。」因此,未分立期間的決算必須由原機關編造,而非改組後機關。綜合上述,本題僅選項B完全符合法條規範,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