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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0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19 題

已定用途而已收入或尚未收入之現金或其他財產稱為:
  • A 基金
  • B 經費
  • C 歲入
  • D 收入

思路引導 VIP

在政府會計與《預算法》的體制中,當政府為了達成特定政策目標,將特定的現金或其他財物予以撥充、限制其支用目的,並在會計實務上要求必須進行「獨立計算」以確保專款專用時,根據《預算法》第 4 條的規定,這類具有「特定目的性」與「會計獨立性」的資源集合體在法規上應被定義為何種專業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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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恭喜你精準選出正確答案!這題考驗的是政府會計中極為核心的基礎觀念。根據《預算法》第 4 條的明確定義,所謂的基金,指的就是「已定用途而已收入或尚未收入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你能一眼看穿題意,代表法規基本功十分扎實。過去曾有坊間資料誤植為《會計法》第 4 條,但該條僅規定會計事務類別,無基金定義,這點你未來在複習時可以特別留意。

專有名詞的法理辨析

在學習政府會計時,常有人將「基金」與「經費」混淆。經費指的是「依法定用途與條件得支用之金額」,側重於授權支用的「額度」;而基金強調的則是指定用途的「實質財產」。這是一道鑑別考生是否能精確掌握法定專有名詞的基本題,難度平易近人,只要熟悉法條細節即可輕鬆拿下。請繼續保持對法規文字的敏銳度,我們繼續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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