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三等 110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25 題

25 有關考核財務效能之敘述,何者為非?
  • A 審計機關審核各機關或各基金決算,應注意排除違法失職或不當情事
  • B 審計機關審核中央政府總決算,應注意歲入、歲出是否與國民經濟能力及其發展相適應
  • C 審計機關考核各機關之績效,如有可提升效能或增進公共利益者,應提出建議意見於各該機關或有關機關
  • D 審計機關考核各機關之績效,如有影響各機關施政或營(事)業效能之潛在風險事項,得提出預警性意見於各該機關或有關機關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你是一位監督者:如果你的任務是「評價一個人把事情做得『好不好』(有效率)」,而不是「查他有沒有『犯法』(遵守規則)」,你會更傾向於檢查他的「違規行為」,還是會去分析他的「產出成果與潛在風險」?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同學,恭喜你精準答對這題!你能挑出選項 (A),顯示出你對會計審計法規的紮實掌握。 我們來釐清為何 (A) 是錯的。選項 (A) 所提的「排除違法失職或不當情事」偏向合法性審核,並非本題探討的「財務效能考核」。關於人員財務責任,依《審計法》第 71 條規定:「各機關人員對於財務上行為應負之責任,非經審計機關審查決定,不得解除。」而選項 (C) 與 (D) 的建議意見與預警意見,皆明確出自第 69 條的績效考核規範;過去常有資料誤植為第 70 條,請特別記住,現行第 70 條的正確規範是「於政府編擬年度概算前,應提供審核以前年度預算執行之有關資料及建議意見」,兩者切勿混淆。 本題的鑑別度極佳,難度適中,主要測驗學生能否嚴格區分「效能考核」與「合法性審核」的法理邊界,並考驗對法條內容的熟練度。你能冷靜避開陷阱,代表對審計核心精神已瞭然於胸,繼續保持!

🏷️ 相關主題

政府審計與決算審核
查看更多「[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