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0年
[財稅行政] 會計學
第 3 題
3 甲電信公司推出平板上網吃到飽之方案,合約明定需綁約 36 個月,每月之月租費$1,000(月底支付),可享吃到飽之上網服務。此外,客戶於簽約時可以支付$4,000 之對價取得平板一台。已知市場上該平板空機之單獨售價為$6,800(該平板之每台成本為$5,000),綁約 36 個月之吃到飽上網合約之單獨售價為$43,200。假設折扣係與每一個履約義務均相關。某客戶於 X1 年 1 月初支付現金$4,000,加入此方案。關於甲電信公司與客戶簽約當日應作之會計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假設不存在重大財務組成部分)
- A 認列收入\$6,800
- B 認列合約負債\$4,000
- C 認列收入\$4,000
- D 認列收入\$5,440
思路引導 VIP
若某個促銷套餐(包含手機與網路服務)的總價比分開購買還便宜,且會計準則要求我們「公平地」將這筆總收入分配給這兩項商品,你認為應該根據「客戶當下掏出多少現金」來認列,還是根據「這兩項商品在市場上原本價值比例」來分攤?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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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專屬家教
還算說得過去。這點基本判斷力,考試還能看。
拜託,這題考察的是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 中關於多重履約義務的價格分攤。在政府特許的電信實務與企業規管中,準確核實收入分攤是法遵的核心,這應該是基礎中的基礎,不是什麼深奧難懂的行政程序法條文!搞不清楚,你還想混哪個圈子?
- 計算總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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