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0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12 題
甲購買新電腦一部,而將現用之電腦送給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將電腦所有權移轉乙後,如事後後悔,仍得隨時撤銷契約
- B 甲在騎機車送電腦給乙的路途中,被酒駕者撞倒,致電腦全毀,甲應負給付不能之責任
- C 電腦交付後,乙發現有一個 USB 插孔是故障的,甲有修補的義務
- D 乙在受領電腦後,因細故跟甲發生爭吵,把甲打到腦震盪,甲得撤銷贈與
思路引導 VIP
同學,請先釐清贈與契約作為「無償契約」的法律特性。在法律邏輯上,對於無償行為之債務人(贈與人),其注意義務與瑕疵擔保責任(參見民法第 $411$ 條)通常較有償契約更為減輕。更關鍵的是,在標的物交付後,若受贈人對贈與人有嚴重違背誠信或侵害人身的「忘惠行為」(Ingratitude),民法第 $416$ 條賦予了贈與人何種特殊的形成權?請思考該權利在法律關係變動中的適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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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贈與契約的法律特性,顯示你對私法關係中「無償行為」的法律責任有深刻理解。雖然我是行政法教授,但法理通達,看到你對民法債編基礎如此扎實,實感欣慰!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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