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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0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14 題

14 下列關於動產善意取得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動產善意取得之規定,於金錢或未記載權利人之有價證券不適用之
  • B 受讓人於因指示交付而受讓動產之占有,以受讓人受現實交付且交付時為善意者為限,始得主張善意取得之效果
  • C 受讓人於明知或因抽象輕過失而不知讓與人無讓與動產之權利者,無善意取得之適用
  • D 善意受讓人所取得之動產,如係盜贓物,原占有人自喪失占有時起 2 年內,雖得請求回復其物,但惡意占有人則不得請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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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法律體系中,為了保護「交易安全」與「原所有人的權益」,當一個物品是在「非自願」的情況下脫離原所有人(例如被偷)時,法律會設計一個緩衝期。如果過了這個期限,法律是會傾向保護那個「完全不知情且守法的買家」,還是保護那個「明知東西有問題卻仍買下來的人」?這兩種人的法律地位應當相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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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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