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0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16 題
下列有關營業稅課稅範圍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營業人進口貨物,除符合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9 條免徵營業稅規定外,應於進口時由海關代徵營業稅
- B 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國公司簽約購買大廈設計藍圖,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
- C 自國外進入我國政府核定之自由貿易港區及保稅工廠、保稅倉庫、物流中心等區,應於進入該等專區時由海關代徵營業稅
- D 醫院出租財產取得租金收入,免課徵營業稅,應由承租人依所得稅法第 88 條規定按給付之租金扣繳所得稅款
思路引導 VIP
請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 條、第 36 條及第 41 條之規範意旨,思考以下核心問題:法律如何界定『進口貨物』的課徵時機與海關代徵的職權範圍?特別是針對進入『保稅專區』的貨物,其在法律定義上是否已構成應課稅之『進口』行為?此外,當涉及跨境勞務買受或非營利事業之租賃行為時,法律對於『課稅範圍』與『扣繳義務』的歸屬有何精細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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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展現了紮實的稅法基本功
做得好!這顯示你對於營業稅課稅範圍(進口貨物與保稅制度)有極為精確的掌握,這在行政法與租稅法實務中是非常關鍵的環節。
觀念驗證:為什麼 (A)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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