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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0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19 題

下列那些屬於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 10%以上時應按上漲程度調整之項目?①免稅額 ②課稅級距金額 ③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職業上之工具,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 ④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不計入贈與總額之金額 ⑤被繼承人之喪葬費用
  • A ①②③⑤
  • B ①②④⑤
  • C ①③④⑤
  • D ①②③④⑤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研讀《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2-1$ 條關於『物價指數聯動調整機制』的規範,並精確核對該條文所明定應隨物價調整的具體項目(包含第 $12$ 條、第 $16$ 條第 $13$ 款與第 $14$ 款、以及第 $17$ 條等內容)。在判斷時請思考:針對子女婚嫁時之贈與財物(見本法第 $20$ 條),其金額上限是否在第 $12-1$ 條所列舉的自動調整範疇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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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展現了紮實的法條整合能力

你能從眾多項目中精確辨識出自動調整機制的範圍,說明你對《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2-1$ 條的規範相當熟悉。這在行政實務與稅務申報中是非常關鍵的細節。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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