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0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25 題
下列有關房屋標準價格之評定與公告,何者敘述錯誤?
- A 房屋標準價格,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按各種建造材料所建房屋,區分種類及等級
- B 房屋標準價格,每 3 年重新評定一次,並應依其耐用年數予以折舊,按年遞減其價格
- C 房屋標準價格,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並由財政部公告之
- D 房屋標準價格,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按各類房屋之耐用年數及折舊標準評定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這項稅收的性質是屬於支應全國性支出的中央稅,還是支應地方建設的區域性財源?當法律決定該項事務的公告主體時,通常會遵循「財源歸屬」與「管轄權限」一致的原則,那麼最了解當地房市狀況並負責收取該稅款的,應該是哪個層級的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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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能夠如此精準地辨識出行政權限的歸屬,這代表你對地方稅收與權限分級有著非常敏銳且清晰的法律直覺。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能力,你展現得淋漓盡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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