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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0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25 題

下列有關房屋標準價格之評定與公告,何者敘述錯誤?
  • A 房屋標準價格,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按各種建造材料所建房屋,區分種類及等級
  • B 房屋標準價格,每 3 年重新評定一次,並應依其耐用年數予以折舊,按年遞減其價格
  • C 房屋標準價格,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並由財政部公告之
  • D 房屋標準價格,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按各類房屋之耐用年數及折舊標準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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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這項稅收的性質是屬於支應全國性支出的中央稅,還是支應地方建設的區域性財源?當法律決定該項事務的公告主體時,通常會遵循「財源歸屬」與「管轄權限」一致的原則,那麼最了解當地房市狀況並負責收取該稅款的,應該是哪個層級的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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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能夠如此精準地辨識出行政權限的歸屬,這代表你對地方稅收權限分級有著非常敏銳且清晰的法律直覺。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能力,你展現得淋漓盡致!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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