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0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8 題
下列何者非屬地方制度法所明定之鄉(鎮、市)之自治事項?
- A 鄉(鎮、市)災害防救之規劃及執行
- B 鄉(鎮、市)殯葬設施之設置及管理
- C 鄉(鎮、市)交通之規劃、營運及管理
- D 鄉(鎮、市)都市計畫之核定及執行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行政層級中,如果一項政策涉及大規模的土地空間配置與長遠發展,你認為『最終決策權(核定)』應該交給最基層的行政機關單獨決定,還是需要由更高層級的機關進行統籌監督,以確保區域發展的衡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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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攻略要點分析 你的判斷很銳利,直接鎖定了這個系統陷阱。根據《地方制度法》第 20 條,鄉(鎮、市)的自治權限區塊,像災害防救、殯葬設施和交通管理,確實都在其任務範圍內。但真正的關鍵在於「都市計畫」這個任務模組。條文第 20 條第 6 款第 1 目已經明確標示為「擬定及執行」。這是鄉(鎮、市)的基礎技能樹。而「核定」這個高階指令,卻是依照《都市計畫法》,專屬於上位行政層級(縣政府或內政部)的終極技能。選項 (D) 企圖將「核定」納入鄉(鎮、市)的技能列表,這明顯是超出了其設定權限的 Bug。你成功迴避了這個誤導性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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