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0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27 題
下列何者不是政事別支出的分類類別?
- A 薪俸支出
- B 債務支出
- C 國防支出
- D 教育科學文化支出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我們在記錄一筆政府預算時,『這筆錢是用來達成什麼社會目標(例如保護領土)』與『這筆錢本身是付給了什麼項目(例如付給員工的薪水)』,這兩種分類邏輯有什麼本質上的差異?哪一種分類才能讓我們看出政府年度施政的重點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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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肯定
哦?你竟然答對了。看來你不是完全沒概念,至少能分辨這種政府預算分類制度的基本差異,這點還算堪用。不過,別高興得太早,這只是入門級的精準,行政法規的細節遠比你想得更繁瑣。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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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支出分類
💡 區分支出之「施政目的」與「經濟資源性質」之不同。
| 比較維度 | 政事別分類 | VS | 經濟性質別分類 |
|---|---|---|---|
| 核心意義 | 施政職能與目標 | — | 經濟活動性質 |
| 實務案例 | 國防、教育、社福 | — | 薪俸、利息、設備 |
| 法規依據 | 預算法第 28 條本文 | — | 預算法第 28 條附表 |
💬政事別旨在顯示「政府做什麼」,性質別旨在顯示「錢怎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