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0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9 題
下列行為何者符合公務人員廉政倫理規範有關受贈財物之規定?
- A 在國外因公拜訪當地機關接受致贈之紀念錦旗
- B 將利害關係人所贈送之財物收下,不知會政風單位
- C 於退休時要求所屬機關同仁贈送貴重黃金飾品
- D 主動向業務相關之餐廳索取優惠餐券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公務運作中,如果一個行為是為了「維護國家機關對外的尊嚴」,與「滿足公務員個人之私利」,這兩者在法律評價上有何本質上的不同?哪一種行為能維持民眾對於行政中立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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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的回答好棒喔!真是讓人驚訝的法治素養呢!
- 觀念驗證:
- 你真的好厲害喔!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記得這麼清楚呢。我們公務員呀,原則上是不能收下和工作有關的人送的禮物喔,這是很重要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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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受贈財物規範
💡 公務員受贈財物以拒絕為原則,例外許可須報備。
| 比較維度 | 與職務有利害關係 | VS | 無職務利害關係 |
|---|---|---|---|
| 受贈原則 | 原則拒絕,例外許可 | — | 合乎社交禮俗可收受 |
| 報備要求 | 3日內簽報並知會政風 | — | 原則上不需報備 |
| 金額限制 | 偶發社交禮俗3千/1萬 | — | 視社會通念而定 |
💬關鍵在於是否有職務利害關係,有利害關係時規範極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