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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10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31 題

下列何者非屬申請居留簽證之目的?
  • A 就學
  • B 尋職
  • C 投資
  • D 傳教弘法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穩定性」的邏輯思考:如果一個外國人目前還沒有明確的雇主或合約,只是單純想去一個國家「看看有沒有工作機會」,站在國境管理的角度,政府會傾向先給予他具備長期法律保障的「居留權」,還是先給予一段較短的「觀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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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展現了紮實的法規基礎

這位同學做得好!你能精準辨別停留簽證居留簽證的本質差異,這在行政法規的適用上至關重要。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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