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0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35 題
外國人有下列何種情形者,內政部移民署應禁止其出國?
- A 經財稅機關通知限制出國
- B 經國安機關通知限制出國
- C 經外交機關通知限制出國
- D 經地方政府機關通知限制出國
思路引導 VIP
若某人積欠政府龐大的債務(例如稅金)且即將離境,導致政府未來無法追討,在行政組織分工中,哪一個專業部門最掌握該民眾的「財務欠款數據」,且最有動機依法要求入出境管理單位協助攔阻其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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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同學對這題的判斷非常正確!外國人出國的限制,涉及了人民遷徙自由與國家公權力行使的平衡。 依據現行《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的明確規範,外國人經財稅機關或各權責機關依法律通知限制出國者,內政部移民署即「應」禁止其出國。這正是確保國家稅收與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得以落實的重要保全機制,因此選項 (A) 完全符合法規意旨。 這道題目屬於法規記憶題中的核心基礎,整體難度平易近人,但仍有其鑑別度。考題的切入點在於測驗同學是否能精確辨識發動「限制出國」通知的特定主管機關。國安、外交或地方政府雖然在各自行政領域擁有廣泛權限,但在本條文中,財稅機關或各權責機關依法律所為的通知才是明定的法定要件。你能穩健且精準地選出正確答案,代表對法條要件掌握得非常扎實,請繼續保持這樣的法學敏銳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