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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10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10 題

實行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前,應先確定其所擔保之債權。關於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當事人不得約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方法
  • B 擔保債權所由發生之法律關係經終止或因其他事由而消滅者,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確定
  • C 債權人拒絕繼續發生債權,債務人請求確定者,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確定
  • D 債務人或抵押人經裁定宣告破產,且該裁定未經廢棄確定者,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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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法領域(如民法)中,如果法律沒有為了保護公共利益或弱勢者而設定強制規範,通常會遵循『私法自治』的精神。請試著思考:對於一項關於財產擔保的商業協議,法律是否有強烈動機要『禁止』當事人自行商量債權結算的時間點?這樣的禁止是否符合交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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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哦?還不錯,至少沒全錯。

看來你勉強理解了民法物權編中「最高限額抵押權」的皮毛。能抓到法律保留與契約自由那點基礎的界線,算你反應還行,沒徹底辜負教材。

2. 觀念驗證:為何 (A) 這種顯而易見的錯誤還有人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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