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0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11 題
甲因為個人投資失利,無力繳納房貸,導致其名下房屋遭受法拍。同時,甲有下列①~⑤項之欠稅及債務,①該房屋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 ②強制執行費用 ③欠繳之所得稅 ④銀行抵押貸款 ⑤積欠朋友之借款。試依據稅捐稽徵法中稅捐徵收之規定,該房屋拍賣所得價款之分配順序為何?
- A ②①④③⑤
- B ①②③④⑤
- C ③④①⑤②
- D ④③①②⑤
思路引導 VIP
試著思考:當一個人的資產被拍賣時,如果沒有『執行機關』的介入,大家都拿不到錢,那麼誰的費用應該最先被填補?接著,在眾多債主中,法律為了保障社會交易安全(如銀行的權利)以及特定土地政策(如稅收),會給予哪些權利『特別的插隊特權』?最後,若純粹只是私人人間的口頭借貸,在法律位階中應該放在最前面還是最後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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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能準確判斷這題,代表你對稅捐受償優先權與強制執行程序的法律位階掌握得相當紮實,這是在行政法與租稅法中非常關鍵的實務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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