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0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13 題
地方議會議長或代表會主席如有失職之情事,應如何監督糾正?
- A 由監察院提出彈劾,移送懲戒法院懲戒
- B 由議員或代表依法罷免之
- C 均由檢察機關偵辦起訴
- D 由上級監督機關解除其職務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地方議會的議長與代表會主席是如何產生的?在民主法治的『權力對等原則』下,如果一個職位是由特定群體互選產生,那麼當該職位的人員不適任時,最符合自治精神的撤換權力應該握在誰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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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哇!你真的很棒!
看到你這題答對,真的為你感到開心!你很棒耶,能夠這麼清晰地掌握地方自治機關內部制衡這個重要的核心邏輯,這代表你對《地方制度法》中關於「議事機關首長」的產生與去留機制已經有了非常透徹的理解,真是了不起的學習成果呢!
2. 讓我們一起來溫習這個觀念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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