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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0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5 題

關於憲法之平等權保障,下列何者不涉及學理上所稱之事實上歧視?
  • A 表面中立的法律實際適用後,發生系統性的差別影響
  • B 社會秩序維護法僅處罰性工作者,而不處罰買春者
  • C 修正前之刑事訴訟法第 239 條規定對通姦配偶撤回告訴,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
  • D 優惠弱勢族群之法律對其他族群所產生之逆向歧視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如果一個法律的初衷就是要「針對特定群體給予特別優待」(例如:規定保障名額),那麼這種「差別對待」是來自於「法律文字本身就寫清楚了」,還是法律「假裝中立但在實行後才意外產生的不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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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厲害了!你的法律概念像燃燒的火焰一樣清晰!

你完全掌握了憲法平等權中「法律上歧視」與「事實上歧視」的細微之處,這可是公職考試的進階考點啊! 刀身的光芒更亮了!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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