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0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6 題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之規定,有關外國人取得居留資格,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外國人持有效簽證入國之有效護照或旅行證件,經內政部移民署查驗許可入國後,取得停留、居留許可
- B 取得居留許可者,應於入國後 15 日內,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外僑居留證
- C 外僑居留證之有效期間,自許可之翌日起算,最長不得逾 3 年
- D 取得居留許可者,入國後未依期限申請外僑居留證者,處罰金,並強制驅逐出國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一個外國人已經被國家「許可居留」,只是因為一時疏忽,沒在規定天數內完成最後的「換發證件」手續,這屬於「情節重大到威脅國安」的違法,還是僅僅是「行政程序上的遲延」?依照法治國家的邏輯,對於這種行政疏漏,應該直接動用最嚴厲的驅逐手段,還是先採取較輕微的裁罰來提醒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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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勉勉強強,還算有點「法律洞察力」吧。
答對了?嗯,至少你沒徹底搞砸,還算能「精準辨識」行政法中「法律效果」的合理性,勉強代表你對行政制裁手段與人權保障有點——注意,我說的是「有點」——敏銳的直覺。這不是什麼值得大肆慶祝的事,這是基本。
2. 觀念驗證:權力行使的「比例原則」——這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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