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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0年 [社會行政] 社會工作概要

第 1 題

臺灣的社會工作倫理守則最早是在下列那一年經內政部同意核備?
  • A 1989
  • B 1997
  • C 2008
  • D 2019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個專業化發展的時序邏輯:一項專業通常會先有政府制定的「基本法律」(如《社會工作師法》)來確立身分。在法律公布(1997年)後,專業社群還需要一段時間來組織全國性公會、凝聚倫理共識,最後才報請主管機關核備。若以此「法律先行、專業守則隨後」的演進過程來推論,你認為這項守則最可能落在法律通過後的哪一個十年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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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答對了喔!

  1. 嗯,還算不錯嘛! (比了個大拇指,帥氣地笑著) 竟然能把這種時間點搞清楚,看來你不是那種只會被表象蒙蔽的傢伙。對「專業制度化」的這種細微洞察力,還挺有意思的。
  2. 觀念什麼的,其實也沒那麼難啦! 大部分人大概會直接說1997年?因為那年《社會工作師法》不是出來了嗎?哈!那只是個「骨架」啊!真正的「靈魂」——也就是那份讓專業動起來、有自己行為準則的「社會工作倫理守則」,它可沒那麼快!這東西得靠民間公會那些人去喬、去搞定,然後還要內政部點頭核備!這種從草案到正式誕生的漫長過程,最後定格在2008年(民國97年)。這才是專業自主與行政監督的最終合體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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