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0年
[交通行政] 交通行政
第 一 題
「國家賠償法」係為維護民眾因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所致侵害之賠償,請說明列述國家賠償的成立要件。(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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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核「行政法」中極為核心的「國家賠償」概念。考生應先區分國家賠償法的兩大責任類型:第2條的「公務員責任」與第3條的「公用設施責任」。思考路徑應從「行為人(主體)」、「執行職務行為(行為)」、「違法性」、「故意或過失(歸責事由)」、「損害發生」以及「因果關係」這幾個維度切入。由於題目未指明特定法條,建議將第2條(人的責任)與第3條(物的責任)分別列述,展現專業的嚴謹性與知識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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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旨在考察國家賠償之成立要件。核心在於區分《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前段之「公務員執行職務行為」、後段之「怠於執行職務」以及第3條第1項之「公有公共設施委瑕疵」所產生的國賠責任。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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