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0年
[公職食品技師] 行政法、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及其相關法規
第 五 題
五、食品業者生產的食品並沒有取得政府核發的許可證,卻標示、廣告宣稱經過政府許可且具有調節血脂與調節血糖的保健功效,請說明該食品業者所違反的法律與規定,以及面臨的罰則。(1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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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應敏銳捕捉「保健功效(調節血脂/血糖)」及「未取得許可」這兩個關鍵詞,立刻連結至《健康食品管理法》的禁止規定與嚴厲的刑事罰則。其次,針對「宣稱經過政府許可」的虛偽行為,應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不實廣告規定進行涵攝,並補充《行政罰法》的刑罰優先原則(一行為不二罰)來完善答題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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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一般食品未取得許可卻標示、廣告宣稱「具保健功效」與「經政府許可」,所違反之特別法(健食法)、普通法(食安法)及後續處罰之競合適用。 【解析】 壹、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及相關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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