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0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四 題
四、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之規定,人的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之法律適用為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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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律適用法的核心在於「定性」與「繫屬」。本題針對「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這兩個民法基本概念,詢問在涉外事件中應適用哪一國法律。思考框架:1. 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適用國籍法);2. 行為能力(成年、禁治產等,適用國籍法);3. 特殊例外(為了保護本國交易安全,對於外國人在本國行為能力的寬容規定,即第1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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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探討自然人之身分能力在法律衝突法上的適用原則,包含主則(屬人法優先)與例外(交易安全保護)。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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