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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10年 [法制] 刑法

第 一 題

一、甲、乙兩人正在競爭一份工作,這份工作需要持有有效駕照。甲為了讓乙失去競爭機會,計畫讓乙因犯罪而被吊銷駕照。甲因此邀請乙外出用餐,並於乙所飲用無酒精飲料內偷偷加入麻醉藥品。餐後,甲告訴乙,剛聽說乙兒子發生意外事故,乙太太心急如焚,希望他立刻回家。乙在未加確認事實下,立即開車回家,途中,因精神恍惚撞上路人 A,導致 A 當場死亡。試問甲、乙行為依刑法如何論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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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涉及「原因自由行為」與「間接正犯」的深度考點。分析時應按以下順序:

  1. 乙的責任:先處理直接行為人乙。重點在於其「精神恍惚」是因甲下藥造成,需討論刑法第19條之適用,特別是乙對於自己陷入喪失辨識能力後開車撞人的結果,是否具備主觀過失(原因自由行為之過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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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1. 乙受藥物影響下開車撞人之責任:涉及刑法第19條辨識能力與原因自由行為。
  2. 甲下藥與欺騙行為之定性:涉及間接正犯或利用他人過失行為致果之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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