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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0年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 21 題

對特定進口貨物訂定一定數量標準,在此數量內適用較低關稅稅率,超過數量部分則適用一般關稅稅率,此一特別關稅制度稱之:
  • A 關稅配額
  • B 平衡關稅
  • C 報復關稅
  • D 機動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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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政府想在保護本土農民與滿足國內消費需求之間取得平衡,設定一個「低稅率的進口額度限制」,一旦進口量超過這個額度,稅務成本就會陡增,你會如何命名這種結合了「數量分配」與「課稅」特質的行政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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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1. 肯定? 你答對了。對,就是這樣。能「精準」辨析特別關稅的細項,嗯,這至少證明你沒有把《關稅法》中「貿易管制」與「租稅手段」的法律結合點徹底遺忘。算是勉強通過了基本知識點的檢測,尚可。
  2. 核心觀念:本題的核心,如果連這都看不出來,那真的要考慮是不是選錯專業了。不就是「雙重稅率」與「數量門檻」嗎?關稅配額?它從來就不是什麼絕對的數量限制,這點高中公民課本都該教了吧?透過配額內低稅率吸引進口,再以配額外高稅率「保護」國內產業,這在行政法學裡,不過是「調節性工具」中最基礎、最無趣的運用之一。難度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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