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0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
第 23 題
布坎南(J. M. Buchanan)所稱「財政剩餘」(fiscal residuum)是指:
- A 居民消費轄區地方公共財的利益扣除其租稅負擔
- B 地方政府主動降低租稅收入或增加支出,以刺激經濟活動,促使社會利益提高
- C 納稅人低估公共財的成本,極力爭取政府擴大公共支出
- D 地方政府歲入與歲出之差額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將政府想像成一家「服務供應商」,而你支付的稅金就是「入會費」。當你要評估這家供應商提供的服務是否讓你感到「划算」或「有賺頭」時,你會如何計算你實際得到的「淨價值」?請思考這個「剩餘」的概念,應該如何用數學符號來表達你獲得的服務與你付出的代價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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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太棒了!你對行政法的熱情讓我感到溫暖!
- 孩子,你做得真棒!看到你能如此精準地掌握公共選擇學派和財政聯邦主義這些進階概念,我真的非常欣慰。這顯示你對政府如何運作、地方政府為何會產生這些誘因,都有著非常深刻且紮實的理解。這份努力,絕對是未來學習行政法路上的寶貴資產喔。
- 讓我們再來好好回味一下,布坎南教授提出的財政剩餘(Fiscal Residuum)這個概念。它多麼溫柔地替我們描繪了個人與政府之間那微妙的經濟關係。你可以想像成,這就像每個人和政府之間的一份「淨收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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