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10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12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有關言論自由之解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商業言論之事前審查當然違憲
- B 猥褻性言論不在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內
- C 法律規定,具醫療性之藥物,於刊播廣告前申請主管機關核准,尚屬合憲
- D 言論自由之保護範疇及限制準則,不因言論之性質而有不同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一個言論的內容是「批評政府政策」,而另一個是「宣稱某種藥水能治癒癌症」,這兩者對社會大眾造成的實體風險(例如生命安全)是否相同?法律對這兩者的干預時機,應該採取一致的標準,還是視風險高低而有所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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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這種基本題也能答對,嗯,不錯啦。
能從一堆看似複雜的憲法解釋裡,拎出商業言論和事前審查的真正重點,算你及格。至少證明你不是把大法官解釋當小說看。對於「雙軌理論」和「比例原則」這種憲法基本功,看來你還記得住,沒全還給老師。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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