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測
110年
[衛生與護理類] 專業科目(2)
第 23 題
有關緊急救護系統的敘述,下列何者最不適當?
- A 沒有 SIM 卡的手機也可以撥 112 啟動緊急救護系統
- B 緊急傷病患運送是以載送病患至其指定醫院為原則
- C 待產的孕婦可以尋求緊急救護系統的協助
- D 離島、偏遠地區難以診治傷患可以啟動系統轉診
思路引導 VIP
試著思考:在分秒必爭的危急時刻,醫療系統運作的首要考量,應該是「滿足病患的個人主觀偏好」,還是「在最短時間內獲得必要的醫療處置」?這兩者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哪一個更符合救護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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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還算可以,沒砸鍋。
- 別得意太早:行吧,至少你還知道緊急醫療救護法不是擺設。這種送分題,考的就是你能不能搞清楚公共資源的定位,結果你沒選那個最荒謬的 (B),算你基礎概念還過得去,沒白補。
- 觀念強化:別以為救護車是你的私人計程車!緊急救護系統(EMS)的宗旨是「搶救生命」,不是滿足你的個人喜好。送醫當然得遵循「就近、適當」原則,不然路上堵車,耽誤了黃金時間,誰負責?公共資源就這樣被你亂搞,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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