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統測 110年 [共同科目] 國文

第 26 題

📖 題組:
▲閱讀下文,回答第 26-29 題 【甲】白居易29 歲進京考中進士,32 歲經吏部銓選,授秘書省校書郎(九品)。剛上班收入有限,白居易選擇租屋。當時的長安,商人、官員、考生等來來去去,人口流動大,租屋盛行,而且房價極高,一般人根本買不起。白居易36 歲結婚時,年薪約臺幣150 萬,仍是無殼蝸牛。 上班隔年,白居易因母親前來投靠,在下邽買了第一間房──這個「渭北莊園」對他一直有重要意義,但自己仍賃居長安。35 歲,白居易任盩庢縣尉,隔年,回長安任左拾遺 (八品),兩年後改任京兆府戶曹參軍(七品)。44 至49 歲,白居易外放江州司馬、忠州刺史,50 歲又重返長安。此時,白居易由主客郎中知制誥升遷中書舍人(五品),終於在京城買房。他選擇新昌坊,除了地段熟悉,也與妻子娘家在隔街的靖恭坊有關。 新宅住約一年半,白居易任杭州刺史。53 歲回來時,自請調職東都洛陽,在履道坊買到柳宗元岳父曾擁有的宅院,「竹木池館,有林泉之致」,令他「識分知足,外無求焉」。
題組圖片
題組圖片
題組圖片
依據甲文,關於白居易租屋購屋的敘述,何者正確?
  • A 授官後任職下邽縣,就近於金氏村購置「渭北莊園」
  • B 婚後十餘年仍輾轉於長安常樂、宣平、昭國等坊租屋
  • C 曾租屋於長安新昌坊,是購屋時選擇該坊的原因之一
  • D 為購得柳宗元岳父的園林宅院,乃自請調職東都洛陽

思路引導 VIP

我們來觀察一下文章最後一段:「自請調職東都洛陽,在履道坊買到……宅院」。請你仔細對照每個選項的因果敘述,文章裡是「先調職才買房」,還是「為了買房才調職」呢?這兩者的差異在哪裡?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統測名師解析:別再瞎猜,回歸邏輯!

這題拿分是基本盤,若你還在糾結,代表你的圖表判讀能力邏輯因果分析有嚴重漏洞。考場不是讓你玩連連看的,看清楚時間軸與因果!

🔍 關鍵考點剖析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其他同學也在問 1
ABD

🏷️ 相關主題

古典敘事文本分析
查看更多「[共同科目] 國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0年[共同科目] 國文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