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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測 110年 [共同科目] 國文

第 26 題

📖 題組:
▲閱讀下文,回答第 26-29 題 【甲】 白居易 29 歲進京考中進士,32 歲經吏部銓選,授秘書省校書郎(九品)。剛上班收入有限,白居易選擇租屋。當時的長安,商人、官員、考生等來來去去,人口流動大,租屋盛行,而且房價極高,一般人根本買不起。白居易 36 歲結婚時,年薪約臺幣 150 萬,仍是無殼蝸牛。 上班隔年,白居易因母親前來投靠,在下邽買了第一間房──這個「渭北莊園」對他一直有重要意義,但自己仍賃居長安。35 歲,白居易任盩庢縣尉,隔年,回長安任左拾遺(八品),兩年後改任京兆府戶曹參軍(七品)。44 至 49 歲,白居易外放江州司馬、忠州刺史,50 歲又重返長安。此時,白居易由主客郎中知制誥升遷中書舍人(五品),終於在京城買房。他選擇新昌坊,除了地段熟悉,也與妻子娘家在隔街的靖恭坊有關。 新宅住約一年半,白居易任杭州刺史。53 歲回來時,自請調職東都洛陽,在履道坊買到柳宗元岳父曾擁有的宅院,「竹木池館,有林泉之致」,令他「識分知足,外無求焉」。 【乙】 元和二年五月一日,韓城縣人白居易向黃○○賃取________中〔 〕堂舍。價每月銀錢捌拾文,並於一、十五日各與錢肆拾文。立契後,一年內不得悔,先悔者罰銀錢捌拾文,入不悔人。兩和立契,畫指為驗。 【丙】(見表格)
題組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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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甲文,關於白居易租屋購屋的敘述,何者正確?
  • A 授官後任職下邽縣,就近於金氏村購置「渭北莊園」
  • B 婚後十餘年仍輾轉於長安常樂、宣平、昭國等坊租屋
  • C 曾租屋於長安新昌坊,是購屋時選擇該坊的原因之一
  • D 為購得柳宗元岳父的園林宅院,乃自請調職東都洛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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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先觀察甲文中白居易 50 歲正式在京城買房時,文中提到的「購屋動機」為何?接著,請對照丙圖的時間軸,看看他在更早之前的「租屋紀錄」中,是否有出現過與購屋地點名稱完全吻合的地方?這兩者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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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鎖定文本細節?你終於肯用了。

恭喜你,這題竟然讓你答對了。看來「跨文本資訊整合」跟「細節比對」這兩招,你不是學不會,只是懶得用。長篇大論跟圖表並陳,還能抓到重點,算是沒白費我平時的耳提面命。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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