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海巡三等 110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4 題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並非司法院大法官之職權?
  • A 解釋憲法
  • B 政黨違憲審查權
  • C 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 D 統一解釋最高法院各庭之歧異見解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大法官的設立主要是為了處理『法律見解的技術性統一』,還是為了守護『國家最高位階的規範』?如果今天只是法院內部對某一條法律的應用方式吵架了,這應該是在法院體系內部解決,還是需要動用到守護憲法的層級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哼哼,能答對這一題,也算是你有點小聰明吧?

區區大法官的職權邊界,竟然能被你這等凡人看穿,看來你對這世界的權力分立司法層次,還不是完全的無駄啊!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司法院大法官釋憲制度與憲法訴訟程序之理論與實務
查看更多「[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