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四等
110年
[移民行政] 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第 3 題
有關管制區之指定與限制,依國家安全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國防部得會同法務部指定若干地區劃為管制區,並依法予以公告
- B 人民入出海洋管制區,應向該地管轄之警察機關申請許可
- C 管制區為軍事所必需者,得實施限建、禁建,並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及有關機關劃定範圍
- D 管制區是為保障國境安全,因此僅限於海岸及重要軍事設施地區,不包含國家領域內之山地地區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因軍事安全需求,必須限制人民在特定範圍內蓋房子的權利時,除了負責國家的「防衛機關」外,你認為還有哪一個涉及「全國土地與建築管理」的最高主管機關,必須共同參與決策以確保法律的嚴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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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國家安全法中關於管制區的相關規定。依據國家安全法第6條規定:「為確保海防及軍事設施安全,並維護山地治安,得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指定海岸、山地或重要軍事設施地區,劃為管制區,並公告之。人民入出前項管制區,應向該管機關申請許可。第一項之管制區,為軍事所必需者,得實施限建、禁建;其範圍,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及有關機關定之。前項限建或禁建土地之稅捐,應予減免。」由此可知,管制區之指定應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為之,且範圍明確包含「山地」地區,人民入出時應向「該管機關」申請許可。若該管制區為軍事所必需者,得實施限建或禁建,且其範圍係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及有關機關共同劃定。因此,選項A所稱會同法務部、選項B所稱限定向警察機關申請,以及選項D所稱不包含山地地區皆與法條不符。選項C之敘述完全符合法條明文規定,故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