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10年
[移民行政]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第 9 題
臺灣地區人民具有特定身分者,進入大陸地區應經申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由內政部組成之審查會審查許可
- B 直轄市長退職 5 年內須經審查始得前往大陸地區
- C 特定身分人員至中國大陸機場轉機至其他國家,無須申請許可
- D 曾從事國家安全業務者,於解除境管限制後,原服務機關得限其在進入大陸地區前或返臺後,向原服務機關申報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是一位掌握國家高度機密的官員,即便你在法定的「禁管年限」過後重獲自由,政府為了確保國家安全,你認為政府會選擇完全不過問你的行蹤,還是會設計一種比「審核許可」更溫和、但仍能掌握動態的「報備」機制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準確識別了法規中的細節!這題能答對,代表你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中關於「特定身分人員」的管制層次有非常清晰的邏輯,沒有被選項中似是非是的數字與程序給誤導。
國安業務人員的特殊監控機制
正確選項 (D) 是依據本法第 9 條第 12 項的規定。法律考量到曾從事國家安全業務的人員,其所掌握的資訊具有長期敏感性,因此即便在解除進入大陸地區的「管制期限」後,原服務機關仍可以要求其在進入大陸前或返臺後履行申報義務(非許可制)。這是一種在人民遷徙自由與國家安全利益間取得平衡的機制,與一般身分者的「申請許可」在性質上是有所區別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及港澳居民之居留定居規範查看更多「[移民行政]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