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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三等 110年 [移民行政] 國土安全與移民政策(包括移民人權)

第 21 題

外國人申請歸化,應於許可歸化之日起,或依原屬國法令須滿一定年齡始得喪失原有國籍者自滿一定年齡之日起,原則上多久內應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
  • A 1 年
  • B 2 年
  • C 3 年
  • D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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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處理跨國行政程序(如向原屬國申請拋棄國籍、文書外交驗證等),考慮到國際郵寄與各國機關審核的行政作業時間,你認為法律通常會給予多長的『緩衝年度』,才能在督促當事人盡快處理與保障其權益之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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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概念掌握得非常精確

  1.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根據《國籍法》第 9 條規定,為了貫徹單一國籍原則,避免造成雙重國籍,歸化者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喪失原國籍證明。現行條文規定此期限為 1 年,除非因原屬國法律限制或特殊行政程序,經外交部認定後方可申請延展。
  2.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評為 medium。這類「數字題」是公務人員考試或國籍法規中的常客,考生容易將 1 年與其他身分登記的期限(如 30 日、2 年等)混淆,能精準記憶代表你對國籍變更的實務程序非常有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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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跟五年各是什麼的條件呢?
📝 外國人歸化喪失國籍期限
💡 外國人歸化應於許可後 1 年內提出喪失原國籍證明。

🔗 歸化後喪失國籍證明義務流程

  1. 1 歸化許可 — 內政部核准歸化許可。
  2. 2 一年起算 — 自許可日或達特定年齡日起算一年。
  3. 3 提出證明 — 提出喪失原國籍證明,完成歸化手續。
  4. 4 法律效果 — 逾期未提且無例外事由,應撤銷歸化。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國籍法第9條第1項但書有關高級專業人才免除喪失國籍證明之規定。
🧠 記憶技巧:歸化證明一年期,沒交撤銷沒人情。
⚠️ 常見陷阱:最常與歸化所需之「合法居留年限」(如3年、5年)混淆,需區分「歸化條件」與「歸化後義務」。
歸化之撤銷與廢止 雙重國籍之限制 不可歸責於當事人而無法取得證明之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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