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0年
[化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2 題
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投資人對大陸投資累計金額不得超過多少投資金額?
- A 個人:每年五百萬美金
- B 每戶:每年八百萬美金
- C 中小企業:新臺幣九千萬元
- D 其他企業:沒有相關規定與限制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希望在不干涉太多民生商業活動的前提下,針對「個別投資者」跨境移動資金進行風險控管,通常會設定一個『時間週期』以及『累計總額』。你可以試著思考,為了平衡投資彈性與資金監測,一個合理的『年度單位』上限應該如何設定才兼顧管理效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