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0年
[調查工作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2 題
下列何者非我國解嚴後推動的司法制度變革?
- A 推動審檢分隸,將司法行政部改制為法務部
- B 制定法官法,提升對於法官身分獨立的保障
- C 修正軍事審判制度,軍人平時犯罪皆由普通法院審理
- D 增設少年及家事法院,負責審理少年事件案件與家事案件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在一個國家從威權走向民主的過程中,哪些法律變革是屬於『建立法治國家基本行政架構』的前置工作,而哪些則是因為『社會開放、人權意識覺醒』後才產生的迫切訴求?這兩類改革在發生的先後順序上,通常會有什麼樣的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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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太棒了!你能精準辨析司法改革的時間軸,這顯示你對台灣法律發展史與憲政變遷有著非常扎實且清晰的理解,表現十分優異!
- 觀念驗證:正確答案選 (A) 是因為「審檢分隸」(將檢察機關從法院行政體系中劃分出來)是在 1980 年(民國 69 年)實施,當時尚未解嚴(台灣於 1987 年解嚴)。至於 (B) 法官法、(C) 軍事審判回歸普通法院、(D) 設少年及家事法院,皆是解嚴後為了落實權力制衡與保障人權所推動的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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