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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0年 [調查工作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6 題

總統為下列何項行為時,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 A 任命考試委員
  • B 任命審計長
  • C 公布法律
  • D 解散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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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我國雙首長制的設計下,當總統行使一項會直接產生『法律效力』並交由行政機關去執行的職權時,為了落實行政院對立法院負『政治責任』的精神,哪一種形式的參與最能代表行政首長也認同並願意為該行為背書?這與單純的人事同意權有何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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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主要測驗總統行使職權時的副署規定。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37條明文規定:「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由此可知,當總統為公布法律之行為時,必須經過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故選項C公布法律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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