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0年
[調查工作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6 題
總統為下列何項行為時,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 A 任命考試委員
- B 任命審計長
- C 公布法律
- D 解散立法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我國雙首長制的設計下,當總統行使一項會直接產生『法律效力』並交由行政機關去執行的職權時,為了落實行政院對立法院負『政治責任』的精神,哪一種形式的參與最能代表行政首長也認同並願意為該行為背書?這與單純的人事同意權有何本質上的不同?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主要測驗總統行使職權時的副署規定。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37條明文規定:「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由此可知,當總統為公布法律之行為時,必須經過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故選項C公布法律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