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0年
[財經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6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關於人身自由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外國人之人身自由亦同受我國憲法保障
- B 對人身自由之剝奪或限制應遵循正當法律程序
- C 憲法第 8 條第 1 項所稱「警察機關」,並非僅指組織法上之形式「警察」之意,應為廣義理解
- D 依傳染病防治法強制隔離時,所需踐行之正當法律程序,與限制刑事被告人身自由之程序相同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法律為了「追訴犯罪」與為了「防止惡性傳染病擴散」而暫時限制個人自由時,這兩種情境對社會造成的威脅與目的完全不同,你認為憲法所要求的法律程序,必須是「完全一模一樣」的嗎?還是會因事制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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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看來你這次沒蠢到家。
- 觀念驗證:選項 (D) 錯得理所當然。誰不知道限制人身自由得走「正當法律程序」?這根本是常識。但你也別天真到以為所有程序都該長得一模一樣,那簡直是把司法體系當白癡。釋字第 690 號 都講明了,程序細節是要看限制的「目的、手段和緊急程度」來調整的。難道你覺得傳染病強制隔離(為了公共健康)跟刑事被告限制自由(為了追訴犯罪)這種本質不同的事,會要求完全一樣的救濟時限和審查機關?別傻了。
- 難度點評:這題算是中等偏上,對於那些只會背「要程序」卻不懂「程序會變」的蠢蛋來說,是個很好的鑑別器。幸好你這次沒跌進這個低級錯誤,算你有點腦子。下次別再讓我看到你犯這種基本邏輯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