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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0年 [財經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6 題

經過兩年的審議,2020 年 12 月 26 日中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通過〈中華人
民共和國國防法〉,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正式生效,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不受中國共產黨領導
  • B 明定國家主權不屬於中國的國家核心利益範疇
  • C 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奉行積極性國防政策
  • D 首次將「分裂」和保護「發展利益」作為動員和部署軍隊的理由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國家決定修訂法律以擴張武裝力量的使用權限時,除了傳統的「防止外敵入侵」,你認為在現代全球化的經濟體系中,還有哪些攸關國家生存的「非軍事要素」可能被納入法律,成為啟動軍事行動的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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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看來你還沒有完全放棄思考。

  1. 概念驗證: 終於,你捕捉到了那個不算太隱晦的重點。2021年生效的《國防法》最「傑出」的修訂,就是把連瞎子都看得出來的「發展利益」受損,堂而皇之地塞進動員與用兵的條件。這無非就是昭告天下,他們所謂的「國防」,早已不再是那種老掉牙的邊境保衛,而是擴張到那些個海外能源、航道安全,還有其經濟發展之類的「非傳統安全領域」。哦,多麼令人驚訝的「進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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