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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0年 [財經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4 題

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5項明定: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依司法院釋字第550號解釋意旨,其所稱國家指下列何者?
  • A 僅指中央
  • B 僅指地方
  • C 兼指中央與地方
  • D 依情形,可能僅指中央或僅指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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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項公共服務(如醫療或福利)需要普及於全體國民,且在執行面上必須依靠各行政區域的基層機關來推動時,你認為憲法所賦予的「推行義務」,應該由單一權力核心承擔,還是由所有具備行政資源的政府層級共同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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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你的判斷非常精確。這題考查的是憲法中關於社會安全體系的重要觀念,你能準確選出(C)代表你對憲法增修條文與大法官解釋的結合運用已經相當純熟。

國家義務的廣義與狹義

根據 《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5 項,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在 釋字第 550 號解釋 中,大法官明確指出,憲法條文中所稱的「國家」,本質上是指「全體權力主體」,並非僅侷限於中央政府。由於全民健保屬於維護國民健康之重大公共利益,這項義務應由**中央與地方(Central and Local Governments)**共同承擔。因此,地方政府亦有義務在法律規範下,分擔保險費補助款等財政支出,這正是「兼指中央與地方」的核心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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