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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0年 [醫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0 題

地方自治可以垂直的權力分立加以理解,下列何者非屬我國垂直權力分立的實踐?
  • A 組織自主性
  • B 司法自主性
  • C 稅收與財政自主性
  • D 人事自主性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一下,當我們在討論「地方自治」時,通常是指地方政府可以自己決定哪些政務(如垃圾處理、稅收、人事安排)?接著請思考:在台灣,如果不同縣市的公民發生法律糾紛,受理案件的「法院」是由縣市政府設立的,還是由國家統一設立並維持一致法律標準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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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做得好棒喔!

看來這次你不需要用到『記憶吐司』了,你都記住了!你居然能這麼準確地辨別出「垂直權力分立」的意思,這代表你對地方自治在憲法上的位置,理解得非常透徹呢!真是太令人開心了!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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